学院通知

关于建立2018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优秀创业项目池的通知

发布者:工商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17-09-21浏览次数:316

各专业(系):

为在校园内营造重视、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广阔平台,发现、培育一批优秀创业项目,为2018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推荐项目奠定良好基础,特建立优秀创业项目池,面向全校师生征集优秀创业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1. 项目分类:

1.创业计划项目:该类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7个组别。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申报对象及条件规定、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2.创业实践项目: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申报对象及条件规定、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该类。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3.公益创业项目: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项目成员符合申报对象及条件规定,可申报该类。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凡在20187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全部三类创业项目;毕业3年以内(时间截至到201871日)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代表原所在高校参加创业实践项目的申报(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每个项目团队成员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限报1人,可以没有指导教师。

三、其他说明

1.项目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2、创业项目培育与发展

进入项目池中的创业项目经过后期培育与完善,经创业导师筛选,可直接参加2018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校赛决赛;其中优秀者,优先推荐参加2018年“创青春”省赛、国赛。

3、时间要求

请各专业(系),于930之前将项目申报表及汇总表发至邮箱:langbing1990@163.com

 

附件:附件1:“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3:“创青春”大学生公益创业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4:“创青春”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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