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2012-06-15]关于申报2012年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重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商学院发布时间:2012-06-15浏览次数:44

  为做好2012年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贴近原则,紧扣主旋律,体现时代性、科学性、知识性、实用性和可读性,力求图文并茂、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易于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的公众阅读。

  为进一步增强社科普及重点项目成果的针对性、指导性,本年度分定向委托项目和自主申报项目进行申报、评审。

术研究、对策研究、工作研究,以及自然科学普及等方面的选题,不在申报之列。

二、申报类别

(一)定向委托项目

  本类别为定向招标编写,不得更改题目,最终成果为社科普及通俗著作,由省社科联全额资助出版,项目承担者为著作权人。申报者需按规定的选题申报,提交项目申报书,阐明总体思路、基本框架和主要观点,据此评选确定项目承担者。

  本年度定向委托项目为《漫谈山东文化软实力》。要求图文并茂,以通俗的语言,阐明文化软实力的内涵、山东文化软实力的现状和发展路径。全书20万字左右,插图(含图片、图标、图画等)不少于150幅。

(二)自主申报项目

  本类别为自主申报,择优立项资助。最终成果为通俗科普文章、课题或著作。申报者可围绕选题方向,根据研究专长,自主确定选题。

本年度自主申报项目如下:

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宣传解读省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重大战略;

2、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大众化;

3、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

4、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新时期山东精神;

5、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理念、普及社科知识、提升人文素养。

三、组织实施

1、项目确定。

  社科普及重点项目由省社科联科普部组织实施,面向全省公开申报、公正评选。

定向委托项目依据申报书考察申报者综合水平,确定项目承担者。自主申报项目依据申报书确定立项资助项目和立项自筹项目。从资助项目中,根据项目进度、质量遴选部分项目作为全额资助出版项目。

2012年山东省社科普及重点项目,由省社科联行文公布,签订立项协议书。如期出版或结项的项目,由省社科联颁发结项书。

2、资助方式。

  在规定期限内具备出版条件的定向委托项目,由省社科联全额资助出版,每项另给予5000元经费资助,分两次拨付:编写提纲获批后,先行拨付3000元,书稿评定合格后,再拨付2000元。

自主申报项目中的立项资助项目,编写提纲获批后,每项给予3000元经费资助。

3、项目管理。

  项目资助经费拨付至项目承担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由项目承担人按规定使用。项目日常管理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督导及出版结项等事宜由省社科联科普部负责,可根据需要对项目名称及内容进行调整。

四、注意事项

1、申报者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有副高以上职务的,须附有2名相同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的推荐意见。

2、申报者不能同时申报本年度定向委托项目和自主申报项目。承担上年度社科普及重点项目和省社科联其他立项课题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本年度社科普及重点项目。